国华创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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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国华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障利益
国华创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2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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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驾乘私家车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倍的趸交保险费或100 万元的较小者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驾乘私家车期间(见 10.3)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 故(见 10.4),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 180 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见 10.5)的,我们按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与以下情形之一的金额之和给付驾乘私家车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18 周岁(见 10.6),则为以下两项中的较小者: ① 10 倍的趸交保险费; ② 10 万元。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 18 周岁(含 18 周岁)而未满 70 周岁,则为以下两项中的较小者: ① 10 倍的趸交保险费; ② 100 万元。 (3)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 70 周岁(含 70 周岁),则为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的 5%。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保单账户价值*1.05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上述驾乘私家车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的 10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驾乘私家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我们仅按驾乘私家车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不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