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盈(C 款)两全保险(万能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利安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利安盈(C 款)两全保险(万能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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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账户价值或所交保险费的 105%-部分领取金额较大者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申请“身故保险金”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2)所交保险费的 105%扣减累计已部分领取后的金额。 “身故保险金”中已经包含保单账户价值,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单账户同时被注销,本合同终止。 |
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无论您与我们订立一份或多份本产品合同,我们给付的“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以人民币 50 万元为限。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2 | 如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无论您与我们订立一份或多份本产品合同,我们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以人民币 80 万元为限。我们按本保险条款约定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的,将不再给付“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账户价值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期满时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注销保单账户,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