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幸福人寿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幸福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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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养老保险金 | 账户余额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选择的下列方式之一给付养老保险金: ①一次性领取 本公司按照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已归属个人名下的账户余额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②分期领取 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分期领取养老保险金,本公司将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已归属被保险人个人名下的账户余额按转换时被保险人选择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领取方式分期给付养老保险金,但转换的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 | 账户余额的5% |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且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保险金申请日的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已归属个人名下的账户余额一次性给付上述第二项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照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已归属个人名下的账户余额的5%一次性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账户余额 |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身故保险金申请日的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已归属个人名下的账户余额一次性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