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团体投资连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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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宏人寿
保障利益
中宏团体投资连结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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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年金利益给付 | 个人帐户价值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领取年龄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领取年金,本公司按其选定方式承担相应的年金给付责任: 1、一次性领取:本公司给付该被保险人其个人帐户价值,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分期领取:被保险人可从本公司届时提供的分期领取方式中选择一种,同时与本公司约定分期领取方式。若被保险人在分期领取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将该被保险人未领取部分给予受益人。 |
身故利益给付 | 个人帐户价值 | 若被保险人在达到年金领取年龄前身故的,或被保险人在达到年金领取年龄后身故,但尚未申请领取年金的,本公司将向受益人给付该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价值,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全残利益给付 | 个人帐户价值 | 若被保险人在达到年金领取年龄前全残的,本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给付该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价值,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退出团体利益给付 | 个人帐户价值中的已归属部分 | 被保险人在达到年金领取年龄前退出团体的,本公司将根据保险单上载明的归属计划的内容,确定被保险人个人帐户价值中的归属部分与未归属部分,未归属部分,本公司将其转入投保人的公共帐户或根据投保人在投保申请书上载明的其他方式处理。已归属部分,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领取退出团体利益给付: 1、本公司将一次性给予该被保险人,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如果归属部分金额符合本公司规定,被保险人可申请保留帐户,保留帐户用于记录该被保险人保留帐户内的投资单位数、保单管理费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