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吉年丰投资连结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华泰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60天至64周岁
保障利益
华泰吉年丰投资连结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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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初始费用)*1.05或个人账户价值*1.05的较大者 | (1)若被保险人在犹豫期满前身故,且您选择在犹豫期满后进行投资,我们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在扣除本合同初始费用后余额的 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犹豫期满前身故,且您选择在本合同生效后立即进行投资,我们按照下列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①所交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的 105%; ②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见 10.4)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的 105%。 (3)若被保险人在犹豫期满后身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 65 周岁,我们按照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的 105%给付身故保险金;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年满 65 周岁,我们按照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的 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所交保险费-初始费用)*1.05或个人账户价值*1.05的较大者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 10.5),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身故,我们给付本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后,再按照以下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犹豫期满前身故,且您选择在犹豫期满后进行投资,我们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余额的 105%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且以100 万元为限; (2)若被保险人在犹豫期满前身故,且您选择在本合同生效后立即进行投资,我们按照下列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且以 100 万元为限: ①所交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的 105%; ②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的105%。 (3) 若被保险人在犹豫期满后身故,且身故时未满 65 周岁,我们按照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的105%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且以 100 万元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