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E宝盈投资连结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光大永明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光大永明E宝盈投资连结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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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个人账户价值的5%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且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我们按保险单账户价值的5%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同一被保险人购买一份或多份此产品时,我们累计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最高不超过保监会规定的当地未成年人最高死亡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我们按保险单账户价值的5%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个人账户价值的10%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保险单账户价值的1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最高不超过50 万元,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我们累计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最高不超过保监会规定的当地未成年人最高死亡保险金额。 以上两款中提到的保险单账户价值是以被保险人身故日期的下一个评估基准日计算的保险单账户价值。被保险人的身故时间以死亡证明上载明的身故时间为准。 |
返还账户价值 | 个人账户价值 |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按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并接受理赔申请的下一个评估基准日计算的保险单账户价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保险单账户价值。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日,本合同终止,我们将以该日后下一个评估基准日确定的保险单账户价值向您返还保险单账户价值,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