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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家倍保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共2项保障

  • Product_7 生存保险金 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1)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见 10.4),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2)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九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3)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4)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一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现金价值与保险费数额的较大者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后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 累计所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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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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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泰康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17周岁

保障利益

泰康家倍保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生存保险金 保险金额
(1)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见 10.4),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2)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九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3)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4)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一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现金价值与保险费数额的较大者
被保险人于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后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 累计所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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