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金色年华 II 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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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友邦保险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日至11周岁
保障利益
友邦附加金色年华 II 年金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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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趸缴保险费*110% 或现金价值 | (一)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未年满十八岁,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
保险金受益人,该身故保险金等于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趸缴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释义一) (二)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已年满十八岁,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 保险金受益人,该身故保险金等于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趸缴保险费 × 110%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 |
生存现金 | 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 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附加合同仍然有效,则本公司将按下表约定给付生存现金予被保险人: 生存现金给付日 生存现金给付金额 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若保险单周年日 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于被保险人十八岁生日) 基本保险金额 × 100% 被保险人年满十九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若保险单周年日 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于被保险人十九岁生日) 基本保险金额 × 110% 被保险人年满二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若保险单周年日 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于被保险人二十岁生日) 基本保险金额 × 120% 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一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若保险单周年 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于被保险人二十一岁生日) 基本保险金额 × 130% 在生存现金给付期间,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将不再给付生存现金。生存现金给付期间过 后,本公司将不再给付生存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