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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福多多两全保险

共2项保障

  • 身故保险金 [详细条款]
    一、身故保险金 
    1.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4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 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5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6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如果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 18 周岁且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给付系数×已交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上述给付系数,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7不同对应如下: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 18 周岁且小于等于 40 周岁,则给付系数为 160%;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 41 周岁且小于等于 60 周岁,则给付系数为 140%;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 61 周岁,则给付系数为 120%。 
    2.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 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详细条款]
    二、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8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期满日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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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90 元/年 (10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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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0-70

保障利益

太平福多多两全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金 
1.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4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 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5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6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如果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 18 周岁且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给付系数×已交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上述给付系数,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7不同对应如下: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 18 周岁且小于等于 40 周岁,则给付系数为 160%;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 41 周岁且小于等于 60 周岁,则给付系数为 140%;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 61 周岁,则给付系数为 120%。 
2.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 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二、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8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期满日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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