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金玺人生(成人版)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 投保年龄: 18-65
保障利益
平安金玺人生(成人版)年金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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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我们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设立保单账户,用于记录本附加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根据您与我们的约定,主险合同及其他附加险合同的生存类保险金和保单红利将进入本附加险合同的保单账户。在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变更主险合同及其他附加险合同的生存类保险金和保单红利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生存类保险金和保单红利将不再进入本 附加险合同的保单账户。生存类保险金及保单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生存类保险金及保单红利。 |
平安金玺人生(成人版)年金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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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特别生存金 |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小于或等于50周岁的,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在第5个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按本主险合同 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 特别生存保险金。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大于50周岁的,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在第 5 个保单周年日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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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小于或等于50周岁的,自本主险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大于50周岁的,自本主险合同第6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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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 | 自65周岁对应保单年度起至终身,每年给付30%基本保额。 | |
分红金 | 保单红利 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若我们确定本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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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金 | 若不幸身故,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