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康惠保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百年人寿
- 投保年龄: 0-55
保障利益
百年康惠保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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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百年人寿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 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100 种重大疾病),百年人寿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百年康惠保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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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百年人寿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病种本合同所约定的特定疾病 (0 30 种特定疾病) ), , 百年人寿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的25% 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 但给付以一次为限 , 本合同效力终止 , 主合同基本保额不变。 | |
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 | 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后,百年人寿将豁免本合同及其所附于的主合同的特定疾病确认日后的下一保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