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基本A款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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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泰康人寿
- 投保年龄: 0至65岁
保障利益
泰康附加基本A款意外伤害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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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 | A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 B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交通工具或者作为驾驶者驾驶私家车或者公务车,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 C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被保险人遭受上述两类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上述任一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按如下约定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A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 2)若被保险人因遭受B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3)若被保险人因遭受C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我们已依本附加合同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过意外伤残保险金,则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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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金 | B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交通工具或者作为驾驶者驾驶私家车或者公务车,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 C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被保险人遭受上述两类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上述任一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按如下约定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A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 2)若被保险人因遭受B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3)若被保险人因遭受C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我们已依本附加合同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过意外伤残保险金,则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附加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见附表1)所列伤残项目之一,我们按如下约定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A类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意外伤残保险金=前述伤残项目所对应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2)所列给付比例×基本保险金额×10; 2)若被保险人因遭受B类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意外伤残保险金=前述伤残项目所对应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2)所列给付比例×基本保险金额×2; 3)若被保险人因遭受C类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意外伤残保险金=前述伤残项目所对应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2)所列给付比例×基本保险金额 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同一部位和性质伤残,而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若前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我们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同一类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意外伤残保险金(无论一项或者多项之和)的总和以该类意外伤害的意外身故保险责任为限。我们累计给付的一项或者多项同一类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该类意外伤害的意外身故保险责任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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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 B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交通工具或者作为驾驶者驾驶私家车或者公务车,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 C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被保险人遭受上述两类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上述任一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按如下约定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A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 2)若被保险人因遭受B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3)若被保险人因遭受C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我们已依本附加合同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过意外伤残保险金,则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附加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见附表1)所列伤残项目之一,我们按如下约定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A类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意外伤残保险金=前述伤残项目所对应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2)所列给付比例×基本保险金额×10; 2)若被保险人因遭受B类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意外伤残保险金=前述伤残项目所对应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2)所列给付比例×基本保险金额×2; 3)若被保险人因遭受C类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意外伤残保险金=前述伤残项目所对应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2)所列给付比例×基本保险金额 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同一部位和性质伤残,而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若前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我们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同一类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意外伤残保险金(无论一项或者多项之和)的总和以该类意外伤害的意外身故保险责任为限。我们累计给付的一项或者多项同一类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该类意外伤害的意外身故保险责任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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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B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交通工具或者作为驾驶者驾驶私家车或者公务车,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 C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被保险人遭受上述两类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上述任一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按如下约定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A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 2)若被保险人因遭受B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3)若被保险人因遭受C类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我们已依本附加合同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过意外伤残保险金,则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附加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见附表1)所列伤残项目之一,我们按如下约定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A类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意外伤残保险金=前述伤残项目所对应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2)所列给付比例×基本保险金额×10; 2)若被保险人因遭受B类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意外伤残保险金=前述伤残项目所对应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2)所列给付比例×基本保险金额×2; 3)若被保险人因遭受C类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意外伤残保险金=前述伤残项目所对应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2)所列给付比例×基本保险金额 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同一部位和性质伤残,而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若前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我们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同一类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意外伤残保险金(无论一项或者多项之和)的总和以该类意外伤害的意外身故保险责任为限。我们累计给付的一项或者多项同一类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该类意外伤害的意外身故保险责任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