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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珍爱幸福终身寿险(2016)

共2项保障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时本主合同和与本主合同同时投保的合众附加珍爱幸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身故,本公司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 Product_7 全残保险金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全残,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发生全残时本主合同和与本主合同同时投保的合众附加珍爱幸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全残,本公司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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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00 元/年 (10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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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合众人寿
  • 投保年龄: 0至65岁

保障利益

合众珍爱幸福终身寿险(2016)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时本主合同和与本主合同同时投保的合众附加珍爱幸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身故,本公司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全残,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发生全残时本主合同和与本主合同同时投保的合众附加珍爱幸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全残,本公司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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