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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惠鑫宝二代年金保险

共3项保障

  • Product_7 生存保险金 首次交纳保险费的金额×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满一年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在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详见释义)零时生存,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首次交纳保险费的金额×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 
    1.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3.5%; 
    2.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为3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9%; 
    3.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为5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2%。
  • Product_7 满期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暂无价格
  • 15年、18年、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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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新华人寿
  • 投保年龄: 30天至59岁

保障利益

新华惠鑫宝二代年金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生存保险金 首次交纳保险费的金额×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满一年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在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详见释义)零时生存,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首次交纳保险费的金额×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 
1.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3.5%; 
2.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为3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9%; 
3.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为5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2%。
满期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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