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贝保障两全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恒安标准
- 投保年龄: 18周岁以上
保障利益
恒安标准贝保障两全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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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和附加合同《恒安标准附加贝保障呼吸系统癌症疾病保险》同时终止。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1. 您已交的主险合同和附加合同《恒安标准附加贝保障呼吸系统癌症疾病保险》的保险费之和; 2. 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和附加合同《恒安标准附加贝保障呼吸系统癌症疾病保险》的现金价值之和。 |
满期保险金 | 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且未发生附加合同《恒安标准附加贝保障呼吸系统癌症疾病保险》约定的呼吸系统癌症,我们将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主险合同和附加合同《恒安标准附加贝保障呼吸系统癌症疾病保险》同时终止。满期保险金为主险合同与附加合同《恒安标准附加贝保障呼吸系统癌症疾病保险》已交保险费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