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金色阳光两全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人保寿险
- 投保年龄: 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人保寿险金色阳光两全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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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满期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5 | 被保险人遭受 A类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 倍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A 类意外伤害: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时,自进入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班机舱门止,遭受意外伤害。 |
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4 | 被保险人遭受以下 3 类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倍给付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B 类意外伤害: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列车或轮船时,自踏入列车舱门或轮船船体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列车舱门或轮船船体止,遭受意外伤害。 C 类意外伤害: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汽车时,自踏入汽车车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门止,遭受意外伤害。 D类意外伤害: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一般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