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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关爱银行职员定期疾病保险

共4项保障

  • Product_7 癌症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 ,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癌症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保险金,但癌症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 Product_7 特定轻度癌症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0.3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 ,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轻度癌症,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轻度癌症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 ; 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特定轻度癌症,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轻度癌症保险金,但特定轻度癌症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 ,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故  ,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保费豁免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本公司豁免被保险人癌症确诊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暂无价格
  • 10、20年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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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国寿关爱银行职员定期疾病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癌症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 ,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癌症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保险金,但癌症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特定轻度癌症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0.3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 ,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轻度癌症,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轻度癌症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 ; 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特定轻度癌症,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轻度癌症保险金,但特定轻度癌症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 ,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故  ,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费豁免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本公司豁免被保险人癌症确诊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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