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华宝安康两全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国华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60天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国华华宝安康两全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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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含 180 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见 9.4),我们返还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105%,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 9.5)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本合同所交保险费+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1+保险期间÷100)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下列公式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1+保险期间÷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