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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锦绣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共3项保障

  • Product_7 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0.5 [详细条款]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于第五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生存保险金;从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 61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满,被保险人生存至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5%给付生存保险金。
  • Product_7 祝寿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0.5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生存至 60 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保险期满时,我们分别按等值于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50%给付祝寿保险金。
  • Product_7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1.1-已给付的祝寿保险金 [详细条款]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含 180 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见 10.4),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见 10.5)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 110%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祝寿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 110%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祝寿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暂无价格
  • 8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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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国华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至54周岁

保障利益

国华锦绣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0.5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于第五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生存保险金;从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 61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满,被保险人生存至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5%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0.5
被保险人生存至 60 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保险期满时,我们分别按等值于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50%给付祝寿保险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1.1-已给付的祝寿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含 180 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见 10.4),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见 10.5)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 110%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祝寿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 110%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祝寿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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