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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超满意」两全保险(C 款)(分红型)

共4项保障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按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 Product_7 意外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除给付第 2.4.1 条的“身故保险金”外,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十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 Product_7 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0.18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然生存,则我们将根据您在本合同上载明的缴费期限与保险期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下列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照第 2.4.4 条支付“满期保险金”,不再支付“生存保险金”。
    1.缴费期限:三年,保险期间:十年:给付比例:3%;
    2.缴费期限:五年,保险期间:十年:给付比例:5%;
    3.缴费期限:十年,保险期间:十五年:给付比例:12%;
    4.缴费期限:十年,保险期间:二十年:给付比例:14%;
    5.缴费期限:十五年,保险期间:二十年:给付比例:18%;
  • Product_7 满期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一次性给付“满期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暂无价格
  • 10、15、20年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同方全球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海康「超满意」两全保险(C 款)(分红型)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按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意外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
若被保险人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除给付第 2.4.1 条的“身故保险金”外,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十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0.18
如果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然生存,则我们将根据您在本合同上载明的缴费期限与保险期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下列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照第 2.4.4 条支付“满期保险金”,不再支付“生存保险金”。
1.缴费期限:三年,保险期间:十年:给付比例:3%;
2.缴费期限:五年,保险期间:十年:给付比例:5%;
3.缴费期限:十年,保险期间:十五年:给付比例:12%;
4.缴费期限:十年,保险期间:二十年:给付比例:14%;
5.缴费期限:十五年,保险期间:二十年:给付比例:18%;
满期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一次性给付“满期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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