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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金满意」两全保险(分红型)

共2项保障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0.5 [详细条款]
    1. 若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届满前身故,我们将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份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2. 若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每位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在其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则我们将该保单周年日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份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直至保险合同期满, 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任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在领取上述"身故保险金"期间内身故,则我们将"剩余保险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份额一次性给付,本合同效力终止。对于已 经身故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领取而实际未领取的保险金,作为其遗产处理。 
  • Product_7 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0.5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则我们按该保单周年日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下列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于被保险人。
    1.保单周年日:第 1 个保单周年日至缴费期间的最后 1 个保单周年日; 给付比例:5%。
    2.保单周年日:缴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以后; 给付比例:50%。
暂无价格
  • 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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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同方全球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7天至70周岁

保障利益

海康「金满意」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0.5 1. 若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届满前身故,我们将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份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2. 若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每位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在其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则我们将该保单周年日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份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直至保险合同期满, 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任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在领取上述"身故保险金"期间内身故,则我们将"剩余保险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份额一次性给付,本合同效力终止。对于已 经身故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领取而实际未领取的保险金,作为其遗产处理。 
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0.5 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则我们按该保单周年日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下列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于被保险人。
1.保单周年日:第 1 个保单周年日至缴费期间的最后 1 个保单周年日; 给付比例:5%。
2.保单周年日:缴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以后; 给付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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