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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增划算」两全保险

共3项保障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1.1或现金价值的较高者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 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己缴纳保险费的 110%;
    2. 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之和。
  • Product_7 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0.01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然生存,则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 给付“生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照第 2.4.3 条给付“满期保险金”,不再给付“生存保险金”。
  • Product_7 满期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 + 基本保险金额 - 已给付的住院津贴保险金)*1.1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以下公式给付“满期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 (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己缴纳的保险费 + 基本保险金额 - 已给付的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的住院津贴保险金)× 110%。
暂无价格
  • 8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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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同方全球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7天至59周岁

保障利益

海康「增划算」两全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1.1或现金价值的较高者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 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己缴纳保险费的 110%;
2. 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之和。
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0.01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然生存,则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 给付“生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照第 2.4.3 条给付“满期保险金”,不再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 + 基本保险金额 - 已给付的住院津贴保险金)*1.1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以下公式给付“满期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 (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累计己缴纳的保险费 + 基本保险金额 - 已给付的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的住院津贴保险金)×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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