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栏已满,您可以删除一些产品再添加哦!
保险产品对比(1/3)关闭

海康「安心如意 321」定期寿险

共1项保障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3 [详细条款]
    1、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小于五十周岁,保险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五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之前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三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五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和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之间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两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3)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和年满六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之间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一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大于等于五十周岁,保险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之前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两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和年满六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之间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一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暂无价格
  • 10、15、20年;至55、60、65岁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同方全球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海康「安心如意 321」定期寿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3 1、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小于五十周岁,保险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五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之前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三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五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和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之间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两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3)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和年满六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之间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一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大于等于五十周岁,保险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之前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两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和年满六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之间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一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方案 产品咨询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