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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富富余1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共3项保障

  • Product_7 满期保险金 10万元 [详细条款]
    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Product_7 身故、全残保险金 10万元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期间开始日或者本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疾病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见释义5),我公司将无息返还您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期间开始日或者本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因疾病原因导致身故或者全残,我公司将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Product_7 意外身故、意外全残保险金 20万元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见释义6)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公司将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我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决定是否给付“意外身故、意外全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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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720 元/年 (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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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邮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中邮富富余1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满期保险金 10万元
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全残保险金 10万元
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期间开始日或者本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疾病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见释义5),我公司将无息返还您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期间开始日或者本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因疾病原因导致身故或者全残,我公司将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意外身故、意外全残保险金 20万元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见释义6)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公司将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我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决定是否给付“意外身故、意外全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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