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祥云康顺B款(2014)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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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公司: 泰康人寿
保障利益
泰康祥云康顺B款(2014)两全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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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s保险金额*已交费年数与所交保险费较大者 | 被保险人于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后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在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后且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届满前(含交费期间届满日),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见9.6) (2)您累计已交的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 若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2)您累计已交的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 本合同所附的附加合同在保险单上载明。 |
生存保险金 | 保险金额*交费期间*1.2元与主合同和附加合同所交保费*1.2元两者较大者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20% (2)您累计已交的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的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