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海盈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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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前海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前海海盈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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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保额*缴费期间 |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度数 |
身故保险金 | 年缴保费*1.05元(1年内身故);1.1*保额*身故时保单年度数(1年后身故) |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意外伤害(见10.5)身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110%×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 |
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 0.9*保额*身故时保单年度数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给付“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90%×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 |
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 保额*身故时保单年度数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见10.6)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的同时,还将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