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海富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前海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前海海富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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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身故,我们按如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 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内因意外伤害(见 9.4)身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后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上述“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费计算。 |
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
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自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起,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见 9.5)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身故的,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