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畅行无忧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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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大都会人寿
保障利益
大都会畅行无忧两全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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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保险金额-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扣除《附加畅行无忧意外伤害保险》已经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已交保险费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该保险单年度及以下所列附加合同该保险单年度已交保险费的总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附加畅行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2)《附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C 款)》; (3)《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9)》; (4)《附加重症监护病房补贴医疗保险(2009)》。 |
生存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20% | 若本合同期满时,被保险人仍生存且您已交清该保险单年度本合同及以下所列附加合同应交所有保险费,我们将按本合同该保险单年度及以下所列附加合同该保险单年度已交保险费总和的 20%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附加畅行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2)《附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C 款)》; (3)《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9)》; (4)《附加重症监护病房补贴医疗保险(2009)》。 本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