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稳赢十年累积式分红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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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恒安标准
保障利益
恒安标准稳赢十年累积式分红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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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账户价值*105%、保险费*105%的较大者 | 1.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且身故时已满 18 周岁,我们按照下述两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我们收到被保险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通知书之日的保险单实时账户价值的 105%; (2)保险费的 105%,但如果您已经部分领取过本合同现金价值,则应从所计算出的保险费的 105%的数额中减去您累计领取的金额。 2.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且身故时未满 18 周岁,我们按照下述两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我们收到被保险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通知书之日的保险单实时账户价值; (2)保险费的 100%,但如果您已经部分领取过本合同现金价值,则应从所计算出的保险费的 100%的数额中减去您累计领取的金额。 |
意外伤害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账户价值*105%、保险费*105%的较大者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永久完全残疾,我们按照下述两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我们收到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的诊断或鉴定书之日的保险单实时账户价值的105%; (2)保险费的 105%,但如果您已经部分领取过本合同现金价值,则应从所计算出的保险费的 105%的数额中减去您累计领取的金额。 |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特别给付和公共交通意外伤害永久完全残疾特别给付 | 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本合同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且身故时已满 18 周岁,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保险费金额进行特别给付,但如果您已经部分领取过本合同现金价值,则我们按照保险费金额减去您累计领取的金额后的余额进行特别给付。若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永久完全残疾,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意外伤害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的同时,再按保险费金额进行特别给付,但如果您已经部分领取过本合同现金价值,则我们按照保险费金额减去您累计领取的金额后的余额进行特别给付。 |
满期保险金 | 账户价值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的 24 时,我们按满期时的保险单实时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在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转换为年金领取。如果选择年金领取,转换年金的方式、领取年金的方式及领取金额依据您申请转换时我们提供的规则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