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金福缘两全保险(分红型)(A 款)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恒安标准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恒安标准金福缘两全保险(分红型)(A 款)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有效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因疾病身故,且身故时被保险人已年满 18 周岁,我们将按您所交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第二个保单年度至保险期满之间因疾病身故,并且身故时已年满 18 周岁,我们将按本合同规定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有效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并且身故时已年满 18 周岁,我们将按本合同规定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意外永久完全残疾慰问金 | 有效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永久完全残疾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本合同规定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永久完全残疾慰问金。 |
意外身故和意外永久完全残疾特别给付 | 有效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并且身故时已年满 18 周岁,我们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按本合同规定的有效保险金额进行特别给付,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永久完全残疾,我们在给付上述意外永久完全残疾慰问金的同时,再按本合同规定的有效保险金额进行特别给付,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从事本合同所附高危职业表中所列职业活动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我们不承担意外身故和意外永久完全残疾特别给付责任。 |
满期保险金 | 有效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我们按满期时本合同规定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