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吉运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光大永明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60周岁
保障利益
光大永明吉运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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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满期保险金 | 基本保额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满期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 |
高度残疾保险金 | 基本保额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无息返还您累计为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支付的保险费(复效情况下仅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您所补交的欠款及利息)。 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仍生存,我们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高度残疾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额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无息返还您累计为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支付的保险费(复效情况下仅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您所补交的欠款及利息)。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的身故时间以死亡证明文件上载明的身故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您:若被保险人同时满足申领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申领身故保险金条件时,我们仅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