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金如意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光大永明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65周岁
保障利益
光大永明金如意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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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额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意外事故身故或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 复效)一年后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身故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额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 因导致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不满六十周岁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给付相当于一倍的身故保险金额作为意外身故保险金。 |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额的3倍 |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 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合同终止。我们 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相当于三倍的身故保险金额作为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基本保额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本合同终止。我们按满期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保 险金。 |
保险费返还 | 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本合同终止。我们无息向您返回所有已交保险 费与现金价值净额的较大者。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本合同 终止。我们无息向您返回所有已交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