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聪明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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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宏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60天至12周岁
保障利益
中宏聪明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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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现金利益给付 | 10万元*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五、十六、十七、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分别给付现金利益;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的40%分别给付现金利益; 被保险人(男)生存至二十五、六十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分别给付现金利益; 被保险人(女)生存至二十五、五十五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分别给付现金利益。 |
期满利益给付 | 10万元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一百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期满利益,本合同随之终止。 |
身故利益给付 | 10万元、现金价值、371304元扣除已给付现金利益的较大者 |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如身故发生在缴费期内,本公司将从其身故之日起按日比例无息退还投保人该年度未期满但已缴付的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保险单上所载的身故利益给付金额; 但对于被保险人在年满四周岁之前发生的身故,其身故利益给付金额将按以下比例计算: 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 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给付比例 不满一周岁 20% 满一周岁但不足二周岁 40% 满二周岁但不足三周岁 60% 满三周岁但不足四周岁 80% (2)身故日基本保险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3)累计所缴的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任何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