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南山松养老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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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华夏人寿
- 投保年龄: 0 周 岁(出生且出院满 28 日)至 55 周岁(含 55 周岁)
保障利益
华夏南山松养老年金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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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年金 | 保险金额的10% | 一、本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日为被保险人达到年金起领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本合同年金起领年龄分为 55 周岁、60 周岁、65 周岁三档,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二、本合同年金领取方式默认为按月领取,如需变更为按年领取,您可以在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 三、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自本合同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开始,若每一保单周月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月日零时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0.85%给付一次年金; 四、若年金领取方式变更为年领,自本合同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开始,若每一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零时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年金。 |
身故保险金 | (240-已领取的年金期数)×0.85%×保险金额 | 一、若被保险人于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于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后身故,且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我们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计算公式为(240-已领取的年金期数)×0.85%×本合同保险金额,且该数额不小于零。 三、若被保险人于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后身故,且年金领取方式变更为年领的,我们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计算公式为(20-已领取的年金期数)×10%×本合同保险金额,且该数额不小于零。 |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 一、若投保人在本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我们将豁免本合同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身故时未满 60 周岁。 二、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一) 投保人身故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二) 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三) 附加于本合同的附加险的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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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 一、若投保人在本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我们将豁免本合同自投保人全残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全残时未满 60 周岁。 二、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一) 投保人全残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二) 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三) 附加于本合同的附加险的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