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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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农银人寿
保障利益
农银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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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一次性给付年金 | 一次性给付年金 | 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个人交费账户、单位代交个人交费账户和单位交费账户在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余额之和向该被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年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一次领取年金后,可选择将所得年金购买本公司当时的个险即期年金产品。 |
保证给付10年定期年金 | 按期给付年金 | 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个人交费账户、单位代交个人交费账户和单位交费账户在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余额之和,按年或按月向该被保险人给付年金,保证给付直至年金领取期间届满,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届时终止。年金领取期间为10年,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开始计算。若该被保险人在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本公司将按原定年金给付方式继续向该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剩余部分的年金直至年金领取期间届满,或一次性向该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剩余部分的年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
残疾保险金 | 全残发生日的余额之和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9.2),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全残(见9.3),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的个人交费账户、单位代交个人交费账户和单位交费账户在全残发生日的余额之和向被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身故发生日的余额之和 |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的个人交费账户、单位代交个人交费账户和单位交费账户在身故发生日的余额之和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
离职保险金 | 已归个人部分余额 | 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离职,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撤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交费账户和单位代交个人交费账户,并按该被保险人个人交费账户、单位代交个人交费账户和单位交费账户已归个人部分余额给付离职保险金;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单位交费账户未归个人部分余额,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