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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稳得富两全保险(分红型)

共4项保障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10万元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之前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身故,我们将按以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若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身故,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在第一个保单年度之后,若被保险人身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Product_7 意外身故保险金 10万元-现金价值 [详细条款]
    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同时我们还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额外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 Product_7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50万元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此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此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身故,除按上述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之外,我们还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额外给付等值于4 倍基本保险金额的“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其中,被保险人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是指被保险人自通过出发地机场安全检查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班机舱门止这一期间。
    对同一被保险人,我们对该险种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和“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赔付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 Product_7 满期金 10万元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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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686 元/年 (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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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意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中意稳得富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10万元
若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之前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身故,我们将按以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若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身故,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在第一个保单年度之后,若被保险人身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意外身故保险金 10万元-现金价值
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同时我们还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额外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50万元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此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此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身故,除按上述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之外,我们还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额外给付等值于4 倍基本保险金额的“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其中,被保险人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是指被保险人自通过出发地机场安全检查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班机舱门止这一期间。
对同一被保险人,我们对该险种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和“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赔付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满期金 10万元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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