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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富贵幸福终身寿险(分红型)

共2项保障

  • 等待期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您所交的本主 合同保险费的105%返还,本主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 因疾病身故,我们除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保险费的105%外,还将给付身故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本主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 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7.6)导致身故,无等待期。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递增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身故当时本主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递增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递增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所在的保单年度数与本主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限二者中的较小者×2%。
暂无价格
  • 终身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合众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合众富贵幸福终身寿险(分红型)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您所交的本主 合同保险费的105%返还,本主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 因疾病身故,我们除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保险费的105%外,还将给付身故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本主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 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7.6)导致身故,无等待期。
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递增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身故当时本主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递增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递增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所在的保单年度数与本主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限二者中的较小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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