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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安康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共3项保障

  • Product_7 满期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已交费次数÷交费期限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们将按身故时已交保险费×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含)以后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已交费次数÷交费期限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 Product_7 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2+身故保险金 [详细条款]
    自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释义 7.5)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在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之上额外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 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暂无价格
  • 10年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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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合众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合众安康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满期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已交费次数÷交费期限
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们将按身故时已交保险费×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含)以后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已交费次数÷交费期限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2+身故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释义 7.5)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在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之上额外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 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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