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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宝两全保险

共4项保障

  • Product_7 一般身故保险金 已交保险费的110%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110%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此处所述已交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
  • Product_7 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下列方式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含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2.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进入私家车车厢起至走出车厢时止。
  • Product_7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本合同第二十八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下列方式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含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2.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 Product_7 满期保险金 已交保险费的120%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20%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此处所述已交保险费是指期满时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年期数的乘积。
    我们只给付本合同保险责任中约定的一般身故保险金、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和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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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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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宝两全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一般身故保险金 已交保险费的110%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110%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此处所述已交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
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下列方式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含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2.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进入私家车车厢起至走出车厢时止。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本合同第二十八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下列方式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含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2.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已交保险费的120%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20%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此处所述已交保险费是指期满时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年期数的乘积。
我们只给付本合同保险责任中约定的一般身故保险金、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和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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