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农银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59周岁
保障利益
农银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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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金给付 | 9000元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后每满三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本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金直至养老金开始领取日:每次给付的生存金数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九(9%)。 |
养老金给付 | 3000元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金开始领取日,自养老金开始领取日起,本公司每年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三(3%)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八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间身故,本公司将不再给付养老金。 养老金领取期间自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开始计算,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八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时届满。 |
满期养老金给付 | 10万元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八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养老金。 |
身故保险金给付 | 保额或现金价值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18)身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19)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将无息退还全部已收保险费。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不含第一百八十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