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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附加定期寿险

共3项保障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10万元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后身故,或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Product_7 高度残疾保险金 10万元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后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意外伤害导致高度残疾,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保险费返还 所交保费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复效情况下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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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8 元/年 (10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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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光大永明
  • 投保年龄: 18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光大永明附加定期寿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10万元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后身故,或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高度残疾保险金 10万元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后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意外伤害导致高度残疾,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保险费返还 所交保费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复效情况下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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