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高收益 太平洋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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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洋鸿发年年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2013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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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祝福金 |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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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教育储备金 |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少儿教育储备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8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首期少儿教育储备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若被保险人生存,最后一期少儿教育储备金给付日为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对于投保年龄18 周岁的,少儿教育储备金仅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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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祝寿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祝寿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祝寿金领取年龄可以为被保险人 60、65、70、75 或 80 周岁,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其中一个,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祝寿金的领取年龄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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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