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投入 双重养老 泰康乐享新生活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泰康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泰康乐享新生活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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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责任一:生存保险金 | 保险金额 ×(1 +5%×已领取生存保险金的年度数)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个责任一生存保险金领取日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和领取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在保证给付期内保证给付。保证给付期自本合同约定的首个责任一生存保险金领取日 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85 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结束。 生存保险金领取模式分为平准型和递增型两种,由您在投保时选择一种,在保险单上载明且不得变更。 生存保险金领取模式为平准型的,生存保险金的数额为责任一保险金额; 生存保险金领取模式为递增型的,生存保险金的数额为责任一保险金额 ×(1 +5%×已领取生存保险金的年度数(见10.5))。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期内尚未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其数额为: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被保险人年满85 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期间,我们应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之和(不计息)。 首个责任一生存保险金领取日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
责任一:身故保险金 | 现金价值 |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1)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首个责任一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 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责任一保险费数额; ②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的责任一现金价值(见10.6)。 (2)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首个责任一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含该日)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 |
责任一: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与领取日 | 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默认为按月领取。我们每月按本合同2.4.1 条关于生存保险金的约定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领取日为本合同的首个责任一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及其后的月生效对应日。 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如需变更为按年领取,您可以在首个责任一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前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我们每年按本合同2.4.1 条关于生存保险金的约定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领取日为本合同的首个责任一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及其后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年领取的责任一保险金额为按月领取的责任一保险金额的11.866 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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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二:生存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生存至责任二生存保险金领取日,我们按责任二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的责任二终止。 责任二生存保险金领取日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
责任二:身故保险金 | 现金价值 | 被保险人在责任二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数额为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 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责任二保险费数额; (2)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的责任二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