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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年金 分红利益 太平附加状元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6

共2项保障

  • Product_7 大学教育年金 10万元(18、19、20、21周岁每年给付一次) [详细条款]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将分别在被保险人年满 18周岁、19 周岁、20 周岁和 21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大学教育年金。
  • 保险费返还 已交保险费*(1+2.5%*已交保险费经过天数/365) [详细条款]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给付已交保险费返还额,保险费返还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保险费返还额=已交保险费×(1+2.5%×已交保险费经过天数/365)
    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标准体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在给付大学教育年金或保险费返还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五条“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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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80 元/年 (交至18岁)
  • 10 万
  • 至被保险人21周岁
  • 保费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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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60天至15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附加状元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6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大学教育年金 10万元(18、19、20、21周岁每年给付一次)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将分别在被保险人年满 18周岁、19 周岁、20 周岁和 21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大学教育年金。
保险费返还 已交保险费*(1+2.5%*已交保险费经过天数/365)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给付已交保险费返还额,保险费返还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保险费返还额=已交保险费×(1+2.5%×已交保险费经过天数/365)
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标准体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在给付大学教育年金或保险费返还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五条“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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