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速度快 畅享双分红 太平财富连赢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财富连赢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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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4%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期数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个保单周年日的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以下方式给付生存保险金:每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4%÷交费年期数。 |
身故保险金 | 2×基本保险金额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 1. 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所在保单年度数÷交费年期数。 2. 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 1. 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身故,身故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所在保单年度数÷交费年期数。 2. 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前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在给付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或满期生存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七条“红利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