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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会附加和谐一生防癌疾病保险

共3项保障

  • 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90日内(含第90日),经专科医生诊断被确诊为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之癌症,我们将向您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 Product_7 癌症关爱保险金 所交保费、保险金额较大者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90日后(不含第90日),经专科医生诊断被确诊为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之癌症,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的较大值给付癌症关爱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1)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已交保险费之和;
    (2)本附加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
  • Product_7 原位癌关爱保险金 保险金额*0.1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90日内(含第90日),经专科医生诊断被确诊为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之原位癌,我们不承担给付原位癌关爱保险金的责任。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 90 日后(不含第 90 日),经专科医生诊断被确诊为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之原位癌,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原位癌关爱保险金,此项保险责任终止。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本附加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暂无价格
  • 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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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大都会人寿

保障利益

大都会附加和谐一生防癌疾病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90日内(含第90日),经专科医生诊断被确诊为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之癌症,我们将向您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癌症关爱保险金 所交保费、保险金额较大者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90日后(不含第90日),经专科医生诊断被确诊为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之癌症,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的较大值给付癌症关爱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1)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已交保险费之和;
(2)本附加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
原位癌关爱保险金 保险金额*0.1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90日内(含第90日),经专科医生诊断被确诊为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之原位癌,我们不承担给付原位癌关爱保险金的责任。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 90 日后(不含第 90 日),经专科医生诊断被确诊为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之原位癌,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原位癌关爱保险金,此项保险责任终止。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本附加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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