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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附加额外女性长期健康保险

共6项保障

  • Product_7 身故利益给付 现金价值及利息 [详细条款]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接到被保险人身故的证明,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附约保险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赔付受益人身故利益给付金额及其利息。若身故发生在缴费期内,本公司还将从其身故之日起按日比例退还投保人该年度未期满但已缴付的保险费。本公司本附约随之终止。
    本附约的身故利益给付金额已被并入主契约的保险利益给付金额,亦被并入保险单上所载的身故利益给付金额。若该赔偿金额小于当时保险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身故利益给付金额则为当时保险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身故利益给付金额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以一年为限。
    若本附约有欠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保险合同贷款及其贷款利息,则本公司将从上述身故利益给付金额中扣除所欠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保险合同贷款及其贷款利息。
    此项身故利益给付将在被保险人年满 55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自动终止。
  • Product_7 原位癌利益给付 原位癌利益给付金额 [详细条款]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原位癌,本公司将依照保险单上所载的原位癌利益给付金额赔付予被保险人。此项保障仅提供一次,一经赔付,本项原位癌利益给付即终止。
    原位癌是指在本附约签发九十天后或在本附约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后,被保险人初次患有乳房、子宫颈、子宫、卵巢、输卵管、阴道的原位癌。
  • 重大疾病利益给付 重大疾病利益给付金额 [详细条款]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本附约签发九十天后或在本附约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后因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而首次就医,且重大疾病之确诊是医院在被保险人仍然存活之时作出,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附约保险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依照保险单上所载的重大疾病利益给付金额赔付予被保险人,本项重大疾病利益给付即终止。
  • 原位癌与重大疾病无索赔利益给付 原位癌与重大疾病无索赔利益给付金额 [详细条款]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55 周岁之前未初次患有原位癌也未初次患有重大疾病,则本公司 将依照保险单上所载的原位癌与重大疾病无索赔利益给付金额赔付予被保险人,本项保险责任即终止。
  • 意外整形手术利益给付 实际手术医疗费用,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所载的意外整形手术利益给付金额为限。 [详细条款]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接受意外整形手术治疗,本公司将按实际手术医疗费用赔偿,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所载的意外整形手术利益给付金额为限。如果本项保险责任的累计赔偿总额等于保险单上所载的意外整形手术利益给付金额,本项意外整形手术利益给付即终止。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且导致身体表面有可视性伤痕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身故。
    意外整形手术是指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须即刻住院并接受手术治疗的情况下接受下列特指的外科手术:
    (1)对颈以上的已毁容缺损的颜面部(不包括齿科)进行骨质、软组织和外形的修补或重建为目的的整形手术。
    (2)皮肤 III 度烧伤且面积至少达到全身皮肤总面积的百分之十,并因此而进行的皮肤移植手术,烧伤面积的计算必须以《中国九分法》和《手掌法》的标准来评定。皮肤 III 度烧伤程度的评定必须符合医学临床上普遍采用的《三度四分法》的标准。
  • 女性特定手术利益给付 女性特定手术利益给付金额 [详细条款]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本附约签发三十天后或在本附约最后复效之日起三十天后接受本附约所约定的女性特定手术,本公司将依照保险单上所载的女性特定手术利益给付金额赔付予被保险人。本项女性特定手术利益给付即终止。
    女性特定手术是指子宫全切除手术、双侧卵巢全切除手术、双侧输卵管全切除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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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至8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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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宏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中宏附加额外女性长期健康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利益给付 现金价值及利息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接到被保险人身故的证明,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附约保险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赔付受益人身故利益给付金额及其利息。若身故发生在缴费期内,本公司还将从其身故之日起按日比例退还投保人该年度未期满但已缴付的保险费。本公司本附约随之终止。
本附约的身故利益给付金额已被并入主契约的保险利益给付金额,亦被并入保险单上所载的身故利益给付金额。若该赔偿金额小于当时保险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身故利益给付金额则为当时保险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身故利益给付金额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以一年为限。
若本附约有欠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保险合同贷款及其贷款利息,则本公司将从上述身故利益给付金额中扣除所欠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保险合同贷款及其贷款利息。
此项身故利益给付将在被保险人年满 55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自动终止。
原位癌利益给付 原位癌利益给付金额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原位癌,本公司将依照保险单上所载的原位癌利益给付金额赔付予被保险人。此项保障仅提供一次,一经赔付,本项原位癌利益给付即终止。
原位癌是指在本附约签发九十天后或在本附约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后,被保险人初次患有乳房、子宫颈、子宫、卵巢、输卵管、阴道的原位癌。
重大疾病利益给付 重大疾病利益给付金额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本附约签发九十天后或在本附约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后因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而首次就医,且重大疾病之确诊是医院在被保险人仍然存活之时作出,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附约保险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依照保险单上所载的重大疾病利益给付金额赔付予被保险人,本项重大疾病利益给付即终止。
原位癌与重大疾病无索赔利益给付 原位癌与重大疾病无索赔利益给付金额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55 周岁之前未初次患有原位癌也未初次患有重大疾病,则本公司 将依照保险单上所载的原位癌与重大疾病无索赔利益给付金额赔付予被保险人,本项保险责任即终止。
意外整形手术利益给付 实际手术医疗费用,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所载的意外整形手术利益给付金额为限。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接受意外整形手术治疗,本公司将按实际手术医疗费用赔偿,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所载的意外整形手术利益给付金额为限。如果本项保险责任的累计赔偿总额等于保险单上所载的意外整形手术利益给付金额,本项意外整形手术利益给付即终止。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且导致身体表面有可视性伤痕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身故。
意外整形手术是指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须即刻住院并接受手术治疗的情况下接受下列特指的外科手术:
(1)对颈以上的已毁容缺损的颜面部(不包括齿科)进行骨质、软组织和外形的修补或重建为目的的整形手术。
(2)皮肤 III 度烧伤且面积至少达到全身皮肤总面积的百分之十,并因此而进行的皮肤移植手术,烧伤面积的计算必须以《中国九分法》和《手掌法》的标准来评定。皮肤 III 度烧伤程度的评定必须符合医学临床上普遍采用的《三度四分法》的标准。
女性特定手术利益给付 女性特定手术利益给付金额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本附约签发三十天后或在本附约最后复效之日起三十天后接受本附约所约定的女性特定手术,本公司将依照保险单上所载的女性特定手术利益给付金额赔付予被保险人。本项女性特定手术利益给付即终止。
女性特定手术是指子宫全切除手术、双侧卵巢全切除手术、双侧输卵管全切除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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