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阳光保 V 防癌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友邦保险
- 投保年龄: 出生30天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友邦附加阳光保 V 防癌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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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癌症康复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释义一)后首次发病(释义二),并被专科医生(释义三)首次确
诊患有恶性肿瘤(释义四),且于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的,本公司将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
额等于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上述恶性肿瘤,且于被确诊日后三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 付癌症康复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本附加合同的癌症康复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
癌症豁免保险费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则自被保险人被 确诊患恶性肿瘤后的下一保险单周年日开始,投保人所应支付的主合同的保险费将被豁免并被视为已支付。本附加 合同自本公司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后终止效力,但本项豁免保险费的保险责任将延续至主合同终止或付费期满时 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