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阳光保 III 防癌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友邦保险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日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友邦附加阳光保 III 防癌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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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癌症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释义一)后首次发病(释义二),并被专科医生(释义
三)确诊患有恶性肿瘤(释义四),且于被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本公司将给付保险单上或批注上所载的本
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予被保险人,本附加合同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内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恶性肿瘤,本公司退还该 年度已支付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