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栏已满,您可以删除一些产品再添加哦!
保险产品对比(1/3)关闭

国寿鑫禧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共4项保障

  • 特别生存金 [详细条款]
    在本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和年满六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分别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 60%和 40%给付特别生存金;。
  • 年金 [详细条款]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七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六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给付的年金为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 养老年金 [详细条款]
    自本合同首笔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给付的养老年金为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
  • 身故保险金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加入对比
¥ 131787 元/年 (10年交)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 投保年龄: 0至65岁

保障利益

国寿鑫禧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特别生存金 在本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和年满六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分别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 60%和 40%给付特别生存金;。
年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七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六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给付的年金为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养老年金 自本合同首笔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给付的养老年金为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费测算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测算准确的价格 ×
确定
保险方案 产品咨询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测评